利用《规划楼盘完工环境守护查看暂行措施》和环保节能部《关于幼儿园发布公告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海林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(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建设工程建筑名号:海林市活性淤泥加工治理预防建设工程建筑建设工程建筑(污水治理站加工治理厂活性淤泥预防建设工程建筑)
基础建设的位置:牡丹花江市海林市城市污水工作厂西南部地区荒地,海林市污水管道办理厂建在129°23'43.17"E,44°33'24.69"N。
施工企业:海林市水业局
编织企业:沈阳市中泽环保性社会有限制的品牌
干部考察预告信息内容:初验检测结果(详情图片附件)
公布期限:2021年12月10日-2022年1月07日
名单公示公告前几天,对上述內容名单公示公告內容若有疑议,请以书面类型类型上报,我们须署真识名称,基层单位须再盖公司章。
验收意见.pdf
海林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(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)---公示.doc